云财综[2011]174号 《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为确保地税代收保障金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1 年 11 月份,先在曲靖、德宏两个州市开展试点工作, 12 月份全省全面展开。  二、收取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及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