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社〔2017〕26号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7〕26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残联(宁波不发):为做好我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使用管理,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