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粤财社〔2017〕51号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
残保金政策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