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或缴纳残保金都是社会责任的体现,也符合残保金政策的要求。大多数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可以减免残保金,从而实现成本最大化的节省。对于人数较少的用人单位,建议优先核算残保金缴纳额与安置残疾人就业成本支出的关系。如果用工成本小于残保金缴纳额,那么安置残疾人就业可以帮助节省成本。

是不是所有用人单位都要交残保金?
不是,有一些情况是可以减免或缓缴残保金的,具体包括:
① 暂免征收小微企业: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30人)的企业,免征保障金。
② 分档减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本省(区、市)规定比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
③ 征收标准上限: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按照所在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

提醒各企业,注意合理安排残疾人;建议可以选择残保金减免服务机构全托管方式招用残疾人,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企业应该如何掌握具体的申报时间?
又该如何避免繁琐的前期准备工作?
申报所需材料应该如何准备?
等等繁杂的各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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