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用人(工)单位招用残疾人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核期为8月1日至11月30日。用人(工)单位招用残疾人可申请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根据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线上办理需登录申报系统,按步骤操作。审批通过后,资金将于次年第一季度内拨付。

补贴标准

1、享受岗位补贴的标准

(1)对招用残疾人在本单位连续就业不超过3年 (含)的,每人每年按当年本市12月份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享受岗位补贴。(计算方法:最低工资*6/12)

(2)对招用残疾人在本单位连续就业3年以上的,每人每年按当年本市12月份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倍享受岗位补贴。(计算方法:最低工资*8/12)

2022年12月份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关于调整北京市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京人社劳发〔2021〕77号)执行,为2320元。

2、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标准

(1)“三类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用人单位招用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智能卡)的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劳动力(以下简称“三类残疾人”);

按用人(工)单位2022年为残疾人职工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中单位缴费部分总额的50%发放社会保险补贴。

(2)残疾人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用人单位招用非“三类残疾人”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未实现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等学校残疾人毕业生,享受最长不超过5年 (含) 的社会保险补贴。

线上办理方式

登录:“北京市用人 (工)单位招用残疾人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网上申报系统” (http://wangshen.bdpf.org.cn/intbdpfcbj/page/login/login.html),输入账号密码登录,根据步骤操作即可。

审批流程及发放时间

1、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对用人单位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报区残联审批。

2、区残联审批批准后,由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在次年第一季度内将补贴资金拨付用人单位。

举例:2021年的补贴,应在2022年申请,发放时间是2023年的第一季度。那么,2022年的补贴,应在2023年8月1日-11月30日之间申请,通过审核后,会在2024年第一季度发放。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京残发〔2018〕26号)

参考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yy0Jm96Js-QSbqi8j-DNQg